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具有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史。史学家认为:支撑人类文明发展的文化中,家族文化是民族文化中最主要的文化载体。从夏代的“公天下”改革为世袭制“家天下”开始,直至唐宋元明清这一漫长的历史发展时期,各个朝代的社会统治、政权的世袭与纷争,民族的融合与隔居,生产力的文明与发展等都离不开家族文化这一重要载体。因此,家族文化是我国历史文明的精髓,是所有中华文化中最优秀的文化代表。
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与发展,中华历史文化形成了一个即具有多元化、又有其统一性、更具有可传承性的文化整体。史学家认为:在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即使是在历代的政治纷争和社会动荡中,家族文化都未曾被分裂和瓦解过。可喜的是在历史悠久的长河中,随着中外先进文化的频繁交流,中华文化又广泛吸收了许多外来的优秀文化。具体展现在融合了哲学、宗教、文学和艺术之中,他的魅力体现在了中医、饮食、民俗、建筑等各个文化领域。数千年来,中华文化不仅滋养着炎黄子孙,而且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文明同样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今天我以个人的名义为中华高姓企业家论坛会提供三方面个人观点供大家讨论,我们将把这次论坛会所吸收的精神精髓广泛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宗亲文化事业的文明发展。三个议题的题目是:一、家族文化的发展方向;二、家族文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三、家族大团结是事业发展共赢的基础保障。
一、家族文化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社会制度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一个法治社会的中国即将形成。因此,家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必定要建立在法制框架基础之上。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管理是组织行为中的基本准则和管理内涵。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各种形式的民间组织,包括各种商业协会、联谊会、同盟会以及各种形式的研讨会等,都要相继进入到法制的管理轨道上来。通常说:合法就象征着正统、正派且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是法律保护中的社会团体;不合法就象征着不正统或不被社会广泛的认可,而且是不可能得到法律保护的。不合法或非法的东西其生命力是低微的,也是没有持久生命力的。因此,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追求走向合法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也是务实思想的体现。然而,虽然审批了合法化组织,但不意味着就真正走向了合法化的道路,更重要的还要建立一整套合法组织的运行方案或运行规则。只要大家围绕着合法化的、可使而行的组织行为和原则来从实各项工作活动,才能有的方失的把家族文化事业进行下去,这是大家族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则。在过去社会的家族文化管理中也有类似的管理模式,不过很多管理方式是依靠大家族家长制专权来控制的,至于社会文明发展的今天来说相比有点过时了些。今天的国家法度替代了过去旧的家长制管理模式,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家族文化管理制度,更确切地说,今天的家族文化管理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地象征,我们不可不去借鉴于它。中华高姓历史文化研究会由发展的初期模式,逐步走向社会合法化、正统化的道路,其意义深远而广大,而就社会发展形势来说也是件势在必行的大事。
二、家族文化带来的经济利益
三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发展经济是富国强民的唯一出路,而发展经济离不开先进文明的民族文化来支撑。试想,一个没有文明文化的国家,同样也谈不上有经济的文明与发展。那么家族文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什么呢?首先确认家族文化的性质是何?家族文化是以家族成员为核心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其文化氛围包括:宗亲联谊、家族文化研究、寻根问祖、祭祖拜祖以及各种传统文化与经济交流等活动。家族文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大家族文化中的系列活动,带动各种经济事业的全面发展,如:旅游业、建筑业、服务业、文化信息产业以及文化出版业等经济领域的综合发展。这里所指出的是,必须要正确的利用家族文化这一发展契机来带动各项经济的发展,千万不可在家族文化本身取得利益。靠在家族文化本身取得利益最终会害了家族文化的发展,同时也落个劳命伤财的不良后果。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家族文化的组织者或组织机构,既然不靠或不依赖家族文化本身来取得利益,但是家族文化的组织者或组织机构,必须照章依法收取受益者或组织成员的加盟会费是必要的。加盟会费收取的目的,是来用于维持组织机构的活动经费,而不是从家族成员中获得利益之说。这里所指的会费前提就是必须在章法和国家法度的约束之下来进行,而不是无法无规则的胡乱作为来进行。如果,家族文化的组织者或组织机构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作支撑的话,家族文化的发扬只是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有何发展壮大的前景。由此可见,建立一个合法化的家族文化组织机构,必须首先具备有一系列可是而行的组织机制或章法。只要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且在严谨的组织体制制约下,家族文化才具有一定的生命力,才能使分散了的家族成员以及小氛围的族人团体,在共同利益或互利互惠的驱使下,积极的去参与和迎合大家族的发展趋势。
三、家族大团结是家族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
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家族的振兴,同样靠大家族成员的团结来维护其发展和利益。然而,一个大家族的团结远不是说几句空话或喊出几句团结的口号那么简单,更需要的是建立或培养组织成员具有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追求家族事业大发展的热心。在此还要提示家族文化事业组织的领导,要公正廉明、大公无私、明辨是非,积极地参与到家族文化事业的各项实践活动中。当前,有些家族成员本很有条件参与家族文化事业,但又不愿出头露面来迎合于他,甚至对家族文化事业莫不关心或敬而远之的心态,应该说这部分家族成员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家族文化组织者的心态问题。有人提出,既然我们做的是大家族文化事业,大家既然是一个祖宗,同是家族中的成员,为什么几年来的人气会出现不断分歧或劣化呢?这里仍然有个重要因素就是组织管理中法理的缺失和组织中广泛宣传的力度不足所致,归根结底就是组织者的能力和组织者的心态还需进一步地提高。当然,有些家族成员尚不了解情况或者说对家族文化事业了解的还不透彻,正在观望中也属一种正确的心态。家族文化的最大特点是倡导族人敬祖孝道、爱国爱家、善德立业、荫护子孙、护卫家族文化事业的兴旺发达,这也是所有正直族人梦寐以求的事,应该是家族成员积极地面对才是正道。大家还应该明白,任何一个组织只要人气旺盛其事业自然会旺盛,家族文化事业旺盛其财源方可来之不尽、用之不竭。只有如此去实践才能达到族人所倡导的资助贫穷学子上学、济贫于弱势群体,以力求家族兴旺不衰的目标。从而使高家一代志士们所创办的家族文化事业,更加有发展壮大的基本保障。
家族文化事业是一项伟大而光荣的家族功德工程,家族范围内的成员、宗亲宗长、以及家族中的企事业组织,都有义务参加这一伟大事业。要明白维护大家族的荣誉和利益,就是维护宗亲个人的荣誉和利益。尽管宗亲们不可能都参与到家族文化事业的领导层中,但是,家族文化的兴衰都与每位宗亲有着密不可分的直接利害关系。
—— 淄博高庶值
201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