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高傒文化园2016年发展规划方案(预案)
中华高傒文化园第一二期建设工程已基本结束,根据文化园总体规划,现将下一步建设任务重点公示如下:
一、广泛筹集建设基金,力争两年内完成计划内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1、广泛宣传、激励促进海内外广大高傒后裔及社团组织积极捐助善款,多方位筹集社会资金,确保建设基金足额到位。
2、进一步扩大高傒后裔及宗亲组织在傒公墓陵碑林区进行敬立流源碑石等事项。经各方协商,即日起对立碑款项进行适度调整,立碑后剩余款项全部纳入建设基金管理。
3、广泛争取政府政策内资金支持。
二、 高傒文化园第三期建设任务重点如下:
1、年内实施高傒墓陵东侧淄河崖坡和高傒墓四周围墙修建工程(参见2013年计划方案,预算投资50万元)。
2、根据高傒文化园总体规划和白兔丘村委达成的一致意见,从现有文化园以南再征土地5.5亩(南北80米X东西50米),建立高规格的文化广场一处。广场区建筑设施包括:⑴中华高傒文化园正午门(参见临淄太公祠门牌结构);⑵在广场亮点位置建立中华高傒文化园“石牌坊”标志建筑物一座(参考以下列图式样);⑶建立与文化产业服务的其他设施。此项工程由白兔丘南村负责整合土地,由中华高傒文化园负责筹集专项建设基金,计划两年内完成基本建设任务(预算综合投资60万元)。
3、根据高傒文化园建设规划,在本期工程建设的同时对现有办公室进行改建扩建工程。扩建后的办公室功能及设施包括:综合办公室三间、会议室(兼展览室)五间、门卫室两间、杂物及库房两间(预算综合投资40万元)。
4、筹集资金对高傒墓东面和北面墓基进行装护工程。(预算综合投资30万元)。
5、其他配套设施:包括:墓盘四隅设立四尊麒麟吉祥神兽、高傒文化园各期工程捐助《芳名榜》功德碑等重要园林设施。(计划投资20万元)。
上述各重点工程预算总投资200万元(不包括征用土地费用),计划三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三、特别说明:
1、本期建设规划,根据2013年预定的建设规划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考虑建设档次和物价调整等因素)。而且不影响高傒文化园下一步宏观总体规划。若有高傒后裔志士团队或组织对高傒文化园建设有更好规划方案,在具备方案保障实施的条件下,当前规划要服从宏观总体规划。
2、广泛联络、促进招商,吸取海内外高傒后裔及社团组织,加盟于高傒文化园的建设与管理。在基本建设基金有保障的前题下,优先吸取高傒后裔社团组织加盟高傒文化园的建设和管理。
3、高傒文化园建设基金必须实施公开、公正、公示三公开管理制度。定期公示建设基金收入、开支和使用计划,并按月度在指定网站公开、公示财务状况和建设基金使用情况等。
4、建立乡镇企事业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依法接受社会以及高傒后裔和社团组织的广泛监督。
5、根据高傒文化园《章程》和各项管理条例,相关管理人员要警惕社会不法人员制造是非,蓄意破坏高傒文化园正常发展秩序。发现侵害和扰乱高傒文化园正常发展和管理秩序的行为,要及时通报并制止其危害行为,重大问题直接公诉公安或执法机关依法处置。
信息发布:中华高傒文化园管理委员会
敬仲镇白兔丘南村居委会
淄博高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
附:高傒文化园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华高傒文化园公告
(2016年6月1日)
根据高傒文化园建设进程和近期高傒文化园管委会会议精神决议,自2016年6月1日起,凡在高傒墓陵(预定碑位)立碑的高傒后裔和各宗亲组织,以及热心参与高傒文化园发展建设的广大高傒后裔宗亲,即日实行新的立碑收费计划和善款捐助方案。重点说明如下:
一、2016年5月份以前立碑款项收取标准,及高傒后裔捐助方式说明如下:
(1)省级宗亲会组织和国内外企业集团宗亲组织立碑,每座碑综合收费为叁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土地占用费、终身管理费等。
(2)市级以下宗亲会组织和宗亲个人立碑,每座碑综合收费价为两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土地占用费、终身管理费等。
(3)宗亲个人或宗亲会组织所捐款项主要用于香火费、宣传费、以及支持前期建设所欠债务等事项开支。另外前规定中,凡是捐助1000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傒公墓基墙体上篆刻捐款人的籍贯住址及个人芳名以示其功德。
二、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新立碑收费标准如下:
(1)省级宗亲会组织和国内外企业集团宗亲组织立碑,每座碑综合收费为叁万陆仟元(人民币)。其中含:中华高傒文化园标志建筑物“石牌坊”等专项基金壹万元;原规定土地占用费、终身管理费性质不变。
(2)市级以下宗亲会组织和宗亲个人立碑,每座碑综合收费为两万陆仟元(人民币)。其中含:中华高傒文化园标志建筑物“石牌坊”等专项基金捌仟元;原规定土地占用费、终身管理费性质不变。
三、于2016年6月1日起傒公后裔所捐款项规定如下:
(1)香火费规定每人最高限额不超过200元(人民币),超出部分要注明所捐款项的用途或专项建设基金用途等事项。
(2)宗亲团队集体捐献的香火费、宣传品制作费、以及其他活动所需经费等,组织人要事先与高傒文化园办公室取得联系,并协商好组织活动的相关经费计划后加以实施。以宗亲团队集体所捐助的各项建设基金及款项,要据实登记相关书面资料,据实开列收款凭证。一旦开列登记事项和收款凭据后,当事人应在现场进行查证确保登记无误。因工作环节较多,逾期不予中途办理变更等事项。
(3)上述专项基金款项,定期公示于中华高傒文化园网站以及其它相关宣传网站。在建设项目完工后,由高傒文化园管理委员会联合主管部门或主导高傒文化园发展建设的高傒后裔组织机构,对贡献突出的捐助单位或宗亲个人给予最高荣誉表彰。
五、特别注明:
1、中华高傒文化园标志建筑物“石牌坊”预算所需基金为贰拾肆万元。其中包括:石牌坊建筑主体贰拾万元;建立《功德碑》所需经费叁万元(全部选用大理石材料);土地补偿费等壹万元(综合费用)。规定:专用基金到位后三个月内必须建成该工程项目,并公示于众。
2、在高傒文化园三期建设工程中,对于草率应付或无故拖延建设项目工期的现象或行为,要对相关责任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其说明情况和理由。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3、为确保中华高傒文化园标志建筑物“石牌坊”等建设项目进度和建设基金足额到位。高傒文化园管理委员会自2016年6月1日起,设立“石牌坊”等专项基金管理制度。规定:高傒后裔和各宗亲会组织所认捐的款项,要按照捐款事项说明,以及捐助金额、捐款人单位或住址等给与造册公示。规定:凡是为中华高傒文化园“石牌坊”等专项建设项目捐献基金达到500元以上的,均列入《中华高傒文化园建设项目贡献名录榜》永载史册、以示其功德。具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宗亲个人和宗亲团队组织,高傒文化园要在最大程度上给予高规格的精神鼓励和在事业发展中给予最大的支持与帮助。
4、中华高傒文化园“石牌坊”等重要建筑物建成后,要将捐款人芳名、捐资额(500元以上)、捐款人籍贯住址等,篆刻于《功德碑芳名榜》以示其奉献与功德。另外,为了激励促进第三期建设工程建设基金足额到位,高傒文化园管理委员会计划设定了相关奖励制度。分别为:捐资500元以上者,除篆刻其功德芳名以外,奖励高傒文化园精制挂历一套;捐资1000元以上者,除篆刻其功德芳名以外,奖励高傒文化园特制淄博著名陶瓷(骨质瓷)看盘一个;捐资2000元以上者,奖励国家一级文物“高子戈”工艺制品一套件;捐助5000元以上者,高傒文化园与捐款人协商相关奖品事项;捐款100000元以上者,高傒文化园在国家法定框架内与捐款人协商相关联合发展等事项。
5、诚挚欢迎广大高傒后裔宗亲、各界名人志士,以及各宗亲会组织密切关注高傒文化园的发展建设;诚挚欢迎广大高傒后裔宗亲、各界名人志士,以及各宗亲会组织对高傒文化园建设提出良好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推进和完善各项工作计划与建设任务。
为了尽早扎实建设好我们共同文化家园这一千年基业工程,及早完成时代赋予高傒文化园建设者的特定历史使命。让海内外以中华高姓为代表广大高傒后裔宗亲,早日感受到民族文化与家族文明带来的崇高精神财富。相信以中华高姓为代表的广大海内外高傒后裔及宗亲团队,必定会以崇高的尊宗敬祖精神与热情,支持我们共同文化根基与精神家园的建设。定会以不失尊严、不辱使命的族人良知,来营造更大的族人荣誉和更加辉煌的未来。
中华高傒文化园管理委员会
敬仲镇白兔丘南村居委会
淄博高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6月5日